就业乃民生之根本,促进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能为解决就业创业问题提供有效保障。安徽专员办以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工作为契机,对省内部分市县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从监管情况来看,地方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超范围使用、挤占挪用、长期滞留等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资金主管部门监督不力、监管不严。建议资金主管部门,一是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深入有效的检查督促,更好地保证就业资金各项补助政策落地显效;二是提高监督检查质效,要结合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的环节,更具针对性的选取检查对象,更全面确定检查的内容。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资金用途范围。2016年前,部分地方将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015年底财政部和人社部印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等支出。新办法未对已拨付但尚未清理的拨款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导致部分地方大量用于小额担保贷款的就业资金长期挂账,造成资金沉淀。建议对此类问题加以梳理,进一步完善此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
三是强化就业培训体系,完善培训补贴机制。地方就业培训工作初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内容较单一、培训周期短、劳动力外流、高技能人才缺乏、参培劳动者难以适应企业用工要求等。建议一是拓宽培训渠道,既要调动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企业员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积极性,也要拓展培训内容和行业,针对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二是适应企业对专业人才、提高劳动力水平的需求,注重提升培训质量,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企业输送高水平的专业化劳动人才;三是完善培训补贴发放机制,对需要长期培训的人员可以实行周期性培训补贴制度,适当简化补贴审核发放流程,提高参培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