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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IVERSITY OF SANYA
  • 江合宁教授应邀参加2016年证券法年会
  • 栏目:科研工作发布:2016-04-27浏览:
  • 4月23日,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大学光华beat365官方网站、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承办的“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高端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浙江大学召开。法社学院院长江合宁教授作为研究会理事应邀参会。此次会议的主题覆盖“注册制改革理论与证券立法实践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交易制度完善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监管制度研究”等议题。来自高校、研究所等证券法理论界和法院、证券交易所、律师等实务界的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在年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时建议努力推进《证券法》修法工作和注册制改革。他认为,“修法时应该坚持大证券法观,扩大证券内涵和外延,丰富传统证券的含义;应当适合混业放松监管,不能违法剥夺或者限制自然人、法人机构投资者的民事权利;应当实行监管理念与机制创新,实行功能监管、行为监管、风险监管;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向交易所注册的股票公开发行的审核制度。”



    会议现场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认为,没有现代的证券法治,一个繁荣稳定的证券市场是无从谈起,也是难以为继的。一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它需要有一个理性的、现代的、科学的制度支撑。现在的证券法治至少应该尊重市场规律,应该满足市场的需求,应该回应市场的关切,应该能够体现出市场的基本逻辑。同时,也应该反映出作为一种法治的科学和严谨。应该来讲,现代的证券法治和证券市场的治理,必须建立在一个市场化和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司长刘长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厅厅长杨临萍法官等结合实际对证券法的修改和完善均提出了卓有见地的建议。随后3个分组也对我国现行《证券法》的修改和完善开展了热烈地讨论。会议形成了《证券法律评论》2016年专辑。4月22日,全国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证券法》(修改)被列为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其审议时间被安排在今年12月份。本次会议,为《证券法》的修改做出了相应的理论准备


    与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教授合影

    对于《证券法》的修改,冯果提出五条建议,一是准确地揭示证券的概念和证券的范围,应该涵盖同类性质的证券产品,使证券发行和交易不留死角,充分发挥《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基本法的统领作用。二是必须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注册制改革不应该停下来,与注册制相配套的退市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让市场发挥作用。同时必须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投资者保护的力度,这是一种动态的监管,这是培育市场信心,也是供给侧改革中增加市场信心供给的重要内容,让市场来说话。三是必须改变以狭隘的股票这样一种逻辑思维的立法思路。应该是针对不同的金融证券产品和不同的市场层次,根据市场的要素设计差异性制度。如股票发行和债券发行信息披露的重点应该有所不同。四是必须加强以行为监管和风险监管为核心的功能监管。五是除了完善金融监管立法之外,更注意公法和私法的改造,完善权利者的救治机制。

    (文/图:江合宁  编辑:蒋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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