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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业信息】关于举办2016年海南省创业大赛的通知
  • 栏目:创业指导发布:2016-10-20浏览:
  •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给有创业梦想的劳动者搭建展示和交流平台,展现大众创业风采,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引领更多劳动者投身创业实践,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发展,决定于2016年9月至12月举办海南省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助力众创  成就梦想

    二、参赛对象

    凡省内有志于创业的在校生、往届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会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大赛。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身份参赛,团队参赛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三、大赛组别

    大赛组别分为两类:创意组、初创企业组

    四、参赛条件

    (一)创意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个人或团队;

    2.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能带动各类群体就业的创业项目;

    3.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初创企业组

    1.在海南各级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不超过5年(2011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

    2.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服务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的成长能力;

    3.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其它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要紧密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重点突出科技、管理和服务创新;

    2.初创企业的参赛团队必须有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所有报名参赛的初创企业组团队务必提交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参赛资格申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若在参赛过程中或在赛后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团队参赛资格或取消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3.在历届创业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团队或成员都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1.省内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本校就业指导部门报名参赛;

    2.社会人员在其企业或户口所在市县的人社局或就业局报名;

    3.省级创业培训机构学员在所依托的创业培训机构报名参赛。

    (二)报名材料

    ⒈创意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由学校出示证明)、《2016年海南省创业大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简本)》(附件3)书面作品(一式五份)、《创业计划书》和《参赛选手(队)承诺书》(附件5),并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⒉初创企业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由学校出证明)、《2016年海南省创业大赛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创业计划书(简本)》(附件3)书面作品(一式五份)、《创业计划书》、《参赛选手(队)承诺书》(附件5)和参赛资格申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并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三)相关技术支持

    所有有关大赛的新闻和通知统一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http://www.hnjy.gov.cn/)及微信公众号“海南就业服务”发布,参赛选手可登陆浏览相关信息和下载相关报名材料。

    六、实施步骤

    大赛分宣传发动、初赛、培训、复赛、晋级赛、实地考察和总决赛等6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及报名阶段(9月至10月中旬)

    组委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全方位、多层次、不间断地宣传,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提升大赛的知名度,同时公布报名地点和方式,接受报名。邀请历届大赛创业成功代表、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在各大中专院校和各市县举办创业巡讲和经验交流沙龙,指导参赛人员并带动更多的人报名参赛,助推我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二)初赛阶段(10月下旬)

    各市县和大中专院校按照大赛要求举办本地(校)区初赛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全省共选出120个团队进入复赛阶段。

    (三)培训阶段(11月上旬)

    邀请创业导师、创业成功企业人对进入复赛的120个团队进行创业指导培训,帮助参赛选手不断完善创业项目,提高创业能力。

    (四)复赛阶段(11月中旬)

    通过评审作品、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提问等环节,评选出60个团队进入晋级赛。

    (五)晋级赛阶段(11月下旬)

    通过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提问等环节,创意组和初创企业组各评选出15个获奖团队,每组前5名进入总决赛。

    (六)总决赛阶段(12月中旬)

    ⒈实地考察

    组织创业导师对进入总决赛的5个初创企业组的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现场评分,分值带入总决赛成绩。

    ⒉现场比赛

    采取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提问等方式,决出相应名次。

    七、奖励扶持

    奖金合计100万元。其中:

    (一)创意团队组:一等奖1名    奖  金50000元

    二等奖4名    奖金各20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10000元

    (二)初创企业组:一等奖1名    奖  金100000元

    二等奖4名    奖金各60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25000元

    (三)优秀组织奖:12名         奖金各15000元

    进入40强选手获优秀奖并获发荣誉证书。

    对优秀项目,将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包括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

    八、配合活动

    (一)在省内各大媒体上刊发赛事启动新闻及赛程进展情况报道;

    (二)9月起,邀请历届大赛创业成功代表、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在各大中专院校和各市县举办创业经验交流和讲座;

    (三)举办创业论坛;

    (四)报道优秀毕业生创业系列典型;

    (五)组织创业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创业辅导培训;

    (六)在大赛结束后为获奖创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创业大赛是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市县、院校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2016年海南省创业大赛组委会,各市县、院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大赛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抓好大赛的组织实施。请各市县、院校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各组赛区组委会回执表》(见附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县、院校要认真筹划,精密安排,按照大赛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参赛人员、团队报名参赛,并按照大赛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海选、初赛等环节的组织选拔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各组赛区组委会于10月26日前将参加复赛阶段选手名单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市县、院校、各有关单位要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等媒体做好创业大赛的舆论宣传工作。要重点宣传创业大赛的目的、意义、步骤和要求,宣传国家、省里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各类创业典型,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知晓面,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宣传,开辟专题、专栏,报道创业大赛进展情况。

    联系人:唐甸辉、蒙思奋

    联系电话(传真):65303502

    电子邮箱:289802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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