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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政策】 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35号
  • 栏目:就业政策发布:2022-05-13浏览:
  •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口市党(工)委宣传部,政府(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财政局,各国有企业:

    现将《吉林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稳就业稳增长部署要求,促进国有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持续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国有企业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要保持一定比例,并适当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倾斜。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国有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下同)应结合产业特点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主动对接国家、省和各地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就业。

    (二)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国有企业招聘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在企业网站公开发布的同时,还需在省人社厅“96885吉人在线”平台国企招聘专区发布,并在企业所属层级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区发布;组织现场招聘的,也应同时在相应网站信息公开专区发布。国有企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招聘活动,招聘结果要在信息公开专区公示不少于7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招聘服务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专场供需活动、人才洽谈会等,促进供需双方对接。国有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随意毁约、解约、解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三)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及特殊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努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的岗位,通过组织专门招聘等方式,使岗位与求职毕业生精准匹配,以就业带动脱贫,进一步激发贫困家庭脱贫的内生动力。同时,按照援藏、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对口援助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加强数据统计及情况报送。国有企业完成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后,每年12月底前要将当年招聘完成情况(含实际招聘人数、完成计划情况和主要做法)以及下年度招聘计划等情况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财政部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于下年度1月底前将本地区国有企业招聘完成情况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企业落实招聘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宣传、财政部门应联合指导督促企业整改。

    (五)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国有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按要求完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国有企业,优先授予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权;对属于重点用工企业的国有企业,安排服务专员“面对面”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服务需求。国有企业应在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宣传、财政部门和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的共联共享,加强岗位信息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国有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政策举措,让更多高校毕业生知晓并积极参与,助推工作落实。要加强信息推介,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级国有企业、“96885吉人在线”平台招聘信息公开专区及时获取岗位信息。同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反映的问题,正面引导舆论。

    (三)加强调度引导。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可对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的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中予以支持,引导国有企业强化主体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宣传、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时调度,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省级层面联系人: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作联系人:刘恒博,电话:(0431)88690599

    岗位信息发布联系人:王睿,电话:(0431)

    88691597

    2.省委宣传部

    工作联系人:孙亮,电话:(0431)88905928

    3.省国资委

    工作联系人:张松涛,电话:(0431)85618535

    4.省财政厅

    工作联系人:孙放,电话:(0431)8855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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