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beat365官方网站辛柏春教授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为同学们举行了国际海洋法的热点问题的第二次专题讲座。在本次讲座中,辛柏春教授先是简单回忆了第一次讲座所述的主要内容,之后在此基础上讲述了关于低湖高地的法律地位、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的新动向、关于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问题、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的制定问题以及南北极的国际治理问题等海洋法上的热点话题。
辛柏春教授介绍道,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首次以公约条款形式确立了现代海洋法意义上的低潮高地概念。低潮高地和岩礁的主要区别在于,低潮高地本身没有领海,而必须依托大陆或岛屿。相关案例——2012年“尼加拉瓜-哥伦比亚划界案”对低潮高地是否适用于历史遗留的低潮高地主权问题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条约规定了以司法手段解决争端的义务和程序,主权国家受到的国际司法机构管辖的程度越来越高,海洋法领域尤其明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动向。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其他第三方争端解决机构或机制在受理、审理国家间涉海争端时的“争权、扩权、滥权”倾向日趋明显,在合适的程度上约束其私法权力亟须解决。
辛柏春教授向大家讲解到:地球上海洋面积远大于陆地,海洋中的资源开发正越来越受到各国重视。中国作为海洋强国,在2018年3月海关局第24届会议专门讨论开发规章问题时主张遵循“充分讨论、协商一致”原则,坚持开发规章本身应全面、完整、严格地遵守《公约》和1994年《执行协定》,应当体现全人类利益、担保国及其承包者利益之间的合理平衡以及深海开发利用与深海环境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充分展现了中国的大局观和责任感。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积极表达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几个值得大家一同思考的疑问,经辛柏春教授提点之后,同学们顿感醍醐灌顶,受益匪浅。不少同学表示这次的讲座让自己看到了新的世界,对国际海洋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