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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政策】昆明市加大就业力度
  • 栏目:就业政策发布:2022-12-10浏览:
  • 创业园市场化运营方式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十四五”规划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目标,结合昆明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强化以就业为底线的区间调控,加强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将城镇新增就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出台改革发展、财税金融、产业调整、贸易交流、社会管理等重大政策时,充分考虑和评估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和贡献。

    2.发展优势产业扩大就业

    依托昆明产业发展优势,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聚力发展大健康优势主导产业,着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材料和冶金产业、化工产业、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文化和旅游产业、现代物流业及金融服务业等千亿产业集群。发力“新基建”建设,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上云用数赋智”,建设产业互联网等,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劳动者实现体面就业。

    3.扩大市场需求鼓励吸纳就业

    昆明市域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市域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按每招用1人7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支持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

    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扶持,并落实促进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网络直播、线上教育等行业发展,创造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等有利条件。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

    1.鼓励来昆落户

    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质、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择业,在拟居住地、就业地的城镇地区社区集体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也可以在城镇地区父母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的自住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凭博士毕业证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

    2.鼓励来昆就业。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昆明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3.给予租房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涉及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给予支持。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4.加强住房政策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来昆就业创业人才提供住房支持。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1.加大创业载体升级支持力度

    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园区举办方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认定为市级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和市级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的,由市级财政给予园区举办方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实施创业园区升级计划,每年评选5个优秀园区给予升级扶持,由市级财政给予园区举办方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打造重点园区,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认定为市级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或市级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满1年的,按每入驻1户企业(实体)5000元、每吸纳1名城乡劳动者就业200元的标准,由市级财政给予园区举办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2.提升人员素质水平

    坚持开展创业园区管理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提升全市创业孵化服务队伍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发挥昆明市大学生创业园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服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管理运营,探索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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