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我院教师马建平法理学系列讲座的最后一次讲座在书明楼B203举行,吸引了大批法学专业各年级的学生,讲座在下午四点十分准时举行。
(马建平老师讲学)
假如当你被问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何者更为重要,想必你一时间会陷入两难境地。这个问题也同样困扰着许多刚刚接触到法学专业的学生。这个问题在本次讲座中同样也被马老师提出,但使用的却是另一种更为有趣的方式。他从“莫兆军案”出发,把这个问题“揉碎”在了整个案件当中,引导学生们自己作出判断,改变了被动接受型的传统教学模式,让学生们在接受新观点的时候变得更为积极主动。
“程序正义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正义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执行。”在讲座中马建平老师坚定的立场与鲜明的观点让人印象深刻。他还以化学实验和程序作了对比“你习惯用手代替专业器具抓取氯化钠,那么有一天你可能也会用手抓氰化钠。同样,当你习惯为了实体正义而不择手段,那么那一天你习惯的是不择手段,而并非实体正义”讲座中,马老师还提及了民意与判决结果的关系,其生动的比喻可谓是讲座中最大的亮点。
讲座后,当同学们再次被问及程序与实体正义何者更为重要时,同学们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法理学一直是法学专业本科教育的一个难点。开设相关讲座不失为解决这一难点问题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